2019年4月1日推出自願醫保扣稅計劃,納稅人為自己或合資格親屬購買有關醫保產品之保費可從「應課稅入息」扣除,從而減低薪俸稅。每名受保人最高扣除額為HK$8,000,人數不設上限。

納稅人於報稅時在扣稅項目上填寫該年度所繳交之自願醫保保費,並將保單及繳交保費的紀錄保存好,便可享受扣稅優惠。
何為合資格親屬?
-納稅人之配偶
-納稅人之子女
-納稅人之父母、祖父母、外祖父母及兄弟姊妹
-納稅人配偶之父母、祖父母、外祖父母及兄弟姊妹
所有醫保均可扣稅?
並非所有醫保都可扣稅,只有於自願醫保計劃下的認可「個人住院保險」產品才符合要求。該醫保可由任何一間保險公司推出,但保單條款必須符合計劃要求,並通過食物及衛生局的認證。投保人應向保險公司查詢清楚再進行投保。此外,危疾保險並不屬於自願醫保計劃,該保費不能用於扣稅。
如何利用自願醫保計劃節省更多稅務開支?
納稅人為自己或合資格親屬購買有關醫保產品之保費均可用於扣稅,若有不需繳納個人薪奉稅的親屬選用自願醫保,建議可由一位需納稅之人士投保。舉例:陳先生每年保費是HK$8,000,加上為退休父親每年投保HK$9,000,扣稅額由HK$8,000增加至HK$16,000。 (每名受保人最高扣除額為HK$8,000 )
另外,應由家庭中繳付稅階最高之人士一並投保,可獲節省更多稅務開支。以剛剛陳先生為例,如陳先生以14%高稅率繳稅,可節省HK$2,240(HK$16,000 X 14% )稅款。如果陳先生只以2%低稅率繳稅,他只能獲減HK$320稅款。所以建議由最高之人士一並投保。